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和汛期水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五一”节和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五一”节日期间,我委在建工程正紧张进行,职工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委属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委属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各专业监管部门(单位)要做好负责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委属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分析排查“五一”节日期间、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做好汛期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监管,着重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明确汛期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防范对象,突出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库、水闸、水电站、水文监测等安全管理,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在建工程的度汛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组织对工地、宿营区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度汛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危险区域,要坚决停止在建工程施工。要加强与工程所在地防汛部门的联系,加强信息发布和险情通报,保障施工人员安全。要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对施工围堰、高边坡等重点部位的不利影响,及早进行防范,出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转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节日期间,要加强在建工程及委属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如数在岗,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要加强水利运行工程度汛管理,以水库枢纽工程为重点,督促落实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切实落实水库和水电站管理单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按照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加强汛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在强降雨、高水位以及出险时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24小时盯守。节日期间,对水库等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在临水部位要增设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防止拥堵、踩踏、火灾、淹溺等事故发生。
进一步加强水文工程建设和水文监测的安全管理,加强水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按规定配备安全器材,落实各类应急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施工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能力,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水利施工勘测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测量作业等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制定应急避险方案,加强对作业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教育,防范高处坠落、淹溺、触电等事故发生。
委安委会将成立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五一”节前及汛期安全生产检查。
四、全面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为确保汛期生产安全,水保局、水文局(信息中心)、察尔森局、服务中心、开发公司、尼尔基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立即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五、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尽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抓好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检查完善自然灾害各项预案和有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熟悉应对措施;要结合防汛准备工作,做好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物资、队伍准备等情况,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措施到位。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水保局、水文局(信息中心)、察尔森局、服务中心、综管中心、尼尔基公司请于6月5日前将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上报。委安委会将成立检查组,对有关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联系人:陈 晨
电 话:0431-85607042 85607039(传真)
电子邮件:anquan@slw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