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大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大连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10日,大连市政府印发《关于大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明确要求“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对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辽宁省委、省政府、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些列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大连市绿色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规划》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注重自然恢复,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系统可持续维护,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规划》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76.67平方公里;到203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70平方公里。《规划》综合分析了大连市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系统总结水土保持经验和成效,以全市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复核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拟定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部署,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为全市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批复》要求,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本区域水土保持工作。大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规划计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大连市水务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向大连市政府报告。
信息收到时间:201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