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近日,松辽委会同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3个部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前,为保障检查质量,松辽委利用遥感监测和无人机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对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工程(辽宁段)现场进行了航拍调查,对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评价了项目土地扰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情况。检查中,检查组选取了部分建设现场,进一步核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技术调查单位对技术调查情况的介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及整改要求。检查期间,检查组还根据水利部部署和要求,对新建辽宁锦州民用机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进行了督促。
辽宁省水利厅,沈阳市水利局、锦州市水务局、阜新市水利局、葫芦岛市水利局以及项目涉及的部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了检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