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
文章来源:本网   时间:2013-02-16

  2013年,松辽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抓好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落实,继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权力制约监督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水利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教育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主办:监察处)

  (二)继续围绕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1.对委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经水利部授权的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开展计划管理、建设管理、财务管理、质量与安全生产稽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主办:规划计划处、建设与管理处、财务处、水政与安全监督处、审计处)

  2.加强对委管工程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办:监察处)

  3.强化对中央水利投资使用管理的监管。(主办:审计处、财务处)

  (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办:监察处)

  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和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整顿歪风邪气。

  (一)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完善松辽委工作规则。(主办:办公室)

  (二)控制和压缩公务经费使用。(主办:财务处、办公室)

  (三)规范因公出国(境)程序,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主办:国际河流与科技处)

  (四)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查处。(主办:监察处)

  三、继续完善松辽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一)根据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水利部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制定松辽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主办:监察处)

  (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集中办班、辅导讲座、主题实践、党日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开展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党内创先争优和职工思想政治研讨会活动,把党的十八精神转化为做好流域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主办:直属机关党委)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普遍开展一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学习教育活动;以水利系统典型案例为警示教材,召开委管处级干部座谈会;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讨和交流工作;做好松辽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报道和党风廉政建设专栏网页维护工作。主办:监察处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修订《松辽委直属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主办:建设与管理处)

  2.制定《松辽委咨询费、劳务费管理的若干规定》。(主办:财务处)

  3.修订《松辽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决定》和《松辽水利委员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制定松辽委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主办:审计处)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法规。(主办:人事处)

  2.严格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认真执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新任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机制。(主办:监察处)

  3.按水利部要求继续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主办:水政与安全监督处

  4.加强对委属企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监督。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监管,开发实物资产管理软件,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主办:财务处)

  5.继续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轮审制度,开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和部门预(决)算审核工作,履行合同审签备案程序,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经济活动全过程监督,提高资金资产监管实效。(主办:审计处)

  6.继续推进水利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管。(主办:监察处)

  (五)做好信访举报核查工作。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主办:监察处)

  四、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权力制约监督长效机制

  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宣传教育,对委机关重点部门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控措施进行评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经验交流活动。在委直属单位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主办: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