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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委组织召开松辽流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2017-08-17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精神,扎实推进松辽流域河长制工作,8月15日,松辽委在长春市组织召开松辽流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水利部建管司副巡视员刘六宴到会指导。松辽委主任、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齐玉亮出席会议并讲话。松辽委副主任李金祥主持会议。

  齐玉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治水管水领域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也是当前深化水利改革的重中之重。

  齐玉亮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河湖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在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河长制在松辽流域落地生根,切实维护流域河湖健康生命。一是要压紧压实责任,有效发挥组织领导职责;二是要紧盯“四个到位”目标,切实加快河长制工作进程;三是要全面落实“六大任务”,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质量;四是要加强协调指导,全力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五是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不断加强流域内各省区河长制工作的协商沟通。

  刘六宴对松辽流域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回应并解答流域各省区在推行河长制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详细介绍了水利部近期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他要求,流域各方在河长制工作开展过程中,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河长制工作内涵;二是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三是要妥善处理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明确河长制推进范围,充分认识各级河长与行政领导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好流域与区域、上下游、左右岸河长制各项工作。

  李金祥在总结时指出,流域各方要认真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推行河长制工作。一是松辽委河长办要按照工作职责和水利部授权,认真做好流域内各省区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工作;二是各级河长要亲自抓、带头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流域各省区河长办要加快出台市县级工作方案,构建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加速推进河长制主要任务细化实施;四是加大培训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凝聚起全社会珍爱河湖、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

  根据会议安排,松辽委河长办通报了流域内各省区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分别交流了河长制工作情况,并就推行河长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

  松辽流域四省区水利厅、赤峰市水利局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松辽委有关领导、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