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嫩江水系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对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获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批复。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嫩江流域9个市(地区、盟)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分管领导及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有关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农垦分局相关负责同志。
嫩江水系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是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下设的支流水系保护协调组织,此次人员调整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的。近年来,嫩江水系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在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松辽水系办的指导下,积极协调流域内有关地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促进了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松辽水系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嫩江水系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深入推进支流水系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