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松辽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松辽委关于水保局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松辽财经:﹝2015﹞264号)、《水保局关于水环所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松辽水资保﹝2015﹞46号),现对以下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
报废处置资产包括: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台式电脑、多功能一体、声纳探测仪、绘图仪、照相机、摄像机、空调等,请具有废弃物品回收处置资质的公司前来洽谈。
联系人:乔冬晨
联系电话:0431-85607422
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2日
特此公告。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