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松辽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根据《松辽委关于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松辽财务﹝2016﹞285号)和《水保局关于监测中心、水环所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松辽水资保﹝2016﹞59号),现对一批已损坏,且无维修利用价值的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打印机、台式电脑、多功能一体机、采样器、空调、显示器、离子色谱仪、衣柜、低温冰箱等)。欢迎具有废弃物品回收处置资质的公司前来洽谈。
联系人:冯吉平
联系电话:0431-85607421
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6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