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松辽委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现公布《松辽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称《年报》)。《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365288.com()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松辽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邮编:130021,电话:0431—85607088、85607050,电子邮箱:
一、概述
2015年,松辽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以365288.com为第一公开平台,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5年,我委对承担的10项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重新制定了服务指南,进一步明确了许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情况均予以公开。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我委对松辽委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进行了改版,进一步扩充了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日常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均说明理由,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对流域内重要政策法规,及时做好解读方案,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发挥正面引导作用;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优化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落实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2015年,我委制定印发了《松辽委进一步加强外网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委属各相关部门、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对栏目信息公开工作定时限、定要求、定责任,确保全委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松辽委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348条。其中,松辽委要闻155条、党建之窗3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45条、政务信息23条、行政审批类信息2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6条、公报1条、中国水利报采用10条、松辽论坛12期、防汛抗旱简报17条。
(二)公开形式
1.松辽委门户网站。松辽委公文类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松辽委“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信息”等栏目公开。松辽委重要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党的建设等情况,通过“松辽要闻”、“党建之窗”等栏目公开。对流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公开相关信息。汛期,松辽委门户网站首页实时滚动发布水雨情信息,并在“特别关注”、“松辽委要闻”等栏目及时转载、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
2.通过公报、简报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继续加大公报、简报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发布《松辽流域水资源管理年报》、《防汛抗旱简报》等公报简报,及时公开流域管理工作信息,电子版本通过365288.com向社会公布。
3.其他形式。在充分发挥《东北水利水电》、《松辽论坛》等平面媒体公开作用的同时,继续拓展公开形式,工作日在委一楼大厅使用电子显示屏公开、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0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松辽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松辽委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松辽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松辽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松辽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比往年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广度、深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工作能力还需要提高,另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也需要进一步拓展。
2016年,松辽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内容的提炼,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进一步加大门户网站信息工作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充实栏目内容,加强信息更新和维护,稳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水利系统开展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对相关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相关部门、单位将工作部署落到实处。